2010年冬季国家劳动部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二、三级)贯标班
招生简章 (总第十一届)
一、开学与上课时间
双休班 2010年6月26日开始,每周六日全天上课。
晚 班 2010年6月29日开始,每周二四晚上课。
开学与上课时间的确定依据学员参加11月下旬或来年5月中旬由劳动部组织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劳动部有关文件为准,考试时间如果调整则培训时间会作相应调整。各类班都在劳动部组织的考试前完成授课、辅导答疑和模拟考试等培训内容。
二、教材与课程
教材:选择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专家编写的专门教材。
课程: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咨询员的培训课程分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大部分。
(1)理论知识: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心理测验学及咨询心理学。
(2)操作技能:心理诊断技能和心理咨询技能。
三、培训方式
专家面授:相关专家亲临面授指导、试题分析、应试指导、模拟考试、个别答疑等。
技能训练:依据职业资格鉴定要求,进行技能训练。
考前辅导:直接由《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编审组专家辅导。含考前串讲、试题分析、应试指导、模拟考试、个别答疑等。
四、结业与证书
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在正规培训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颁发加盖钢印的心理咨询师培训证书,并组织安排参加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举行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员为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五、报名、录取与收费
地 点:苏州市东大街284号,人事考试中心院内4楼405室。
报名手续:交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复印件、一寸照片3张、两寸照片3张(红底)。
培 训 费:心理咨询师培训费5850元每人(二级);考试费800元每人.3850元/人(三级),考试费800每人。
正式开课时间:2010年6月26日(双休班),2010年6月29日(晚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