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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推广和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的通知
    开课时间:2009年8月2日 课程收费:¥800 联 系 人:滕老师
    上课地点:广东 课程分类:人力资源 联系电话:0755-83776248

历经十年风雨 打造“中国培训先锋品牌”

 

★ 深圳市劳动局颁发“深圳市职业培训A级办学资质”

★ 深圳市劳动局颁发“深圳职业培训系统先进办学机构”

★ 荣获“深圳培训行业十佳诚信办学单位”

“立足设计领域,培训高素质的设计人才”是开拓者培训始终不渝的追求目标.开拓者培训学校,凭借雄厚的专业实力,多次承办深圳市政府高技能人才公益性培训,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众多业内人士的认同.欢迎前来我校实地参观咨询!!

 

关于大力推广和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保增长促创新优结构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发〔2008〕18号)要求,扎实开展“服务年”活动,帮助企业提高劳动法律法规实务操作水平和自身化解劳资纠纷能力,防止劳动争议案件发生,共创劳资关系和谐的辖区经营环境.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推广和培训工作,创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自主”的劳动法律法规“大培训”格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倡导和鼓励具备人力资源师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开办人力资源师培训课程和相关劳动法律培训课程.

二、各用人单位需指定至少一名人事干部、专员或企业负责人参加相关政府部门或具备人力资源师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办的各类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系统学习劳动法律法规的专业知识.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可作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指导员,参与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劳动纠纷的协调和调解.各用人单位到我局办理各类劳动业务时,应当出示相关培训合格证书.

三、局内各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并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把关,引导和督促各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劳动法律法规培训,让企业尽快掌握相关劳动法律知识,减少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共同构建福田区和谐劳动关系.

特此通知.

主题词:劳动关系  普法  培训  通知                                

 抄报:运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福田区劳动局办公室                         2009年2月18日印发 

 

劳动法律法规 培训班

为帮助企业提高劳动法律法规实务操作水平和自身化解劳资纠纷能力,防止劳动争议案件发生,共创劳资关系和谐的辖区经营环境.福田区劳动局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推广和培训工作,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可作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指导员,参与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劳动纠纷的协调和调解.

深圳市开拓者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深圳市福田区劳动局推荐培训机构之一)的全体教职员工将以积极饱满的工作态度认真对待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的工作,敬请广大市民监督.

【培训内容】

²        企业劳动实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²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比较

²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²        广东及深圳的地方劳动立法

²        工伤劳动争议

²        企业劳动法律实务

²        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件在企业劳动法律实务中的应用

【师资介绍】

陈华庭注册律师,法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

韩夫注册律师,法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

【培训费用】800元

【学习时间】1天

【培训合格颁发】《福田辖区用人单位和谐劳动关系指导员聘书》
【报名时请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两件;大一寸彩照4张;单位培训证明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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